(試行)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規范本市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的市場秩序,引導建立企業揚優治劣的誠信機制,確保本市建設工程安全和產品質量。根據本市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及上海市建筑五金門窗行業協會章程有關規定,經研究對進入本市建設工程用的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實施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行業備案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向本市建設工程提供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的生產企業。
三、備案的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應取得國家生產許可證(指對實行國家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凡向本市建設工程提供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的生產企業應取得《上海市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行業備案證》(以下簡稱《備案證》)及《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質量誠信手冊》(以下簡稱《誠信手冊》)。未按規定取得《備案證》及《誠信手冊》的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不能在本市建設工程中使用,銷售和使用者均將其行為記錄在誠信數據庫中,作為誠信評價的主要依據。
五、建筑門窗生產企業在采購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時,應按要求對產品《備案證》及《誠信手冊》進行驗證。
六、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備案由上海市建筑五金門窗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市五金門窗協會)負責管理實施。
第二章 備案證的申領與發布
七、備案要求。向本市建設工程提供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均應符合《上海市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行業備案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取得《備案證》。
八、備案申請。申請人向市五金門窗協會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建筑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產品行業備案申請表》(可從協會網站www.shwjmc.com下載),并提交相應的材料。
九、備案核查。由市五金門窗協會組織人員受理和現場核查,核查資料提交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
十、登記發布。由市五金協會向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備案證》,并在協會會刊和網站上發布。
第三章 獲證后的監督管理
十一、《備案證》有效期為二年。持證人應按規定使用《備案證》。
十二、列入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備案管理企業,獲證后應主動接受行業監督管理,包括產品抽樣檢查、工廠現場檢查和市、區安質監部門組織的建設工程專項檢查或質量大檢查。
十三、獲《備案證》的企業在向本市建設工程提供產品時,應主動提交門窗型材、門窗五金配輔件質保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市五金門窗協會將暫停其《備案證》的使用,整改合格后再恢復。
十四、有不合格質量情況時,將暫緩《備案證》換證或撤銷《備案證》。
(一)有下列情況時,暫緩《備案證》換證:
1、質量抽檢不合格整改期間;
2、質量行為不合格整改期間;
3、報表資料不全。
(二)有下列情況時,撤銷《備案證》:
1、年度抽檢出現兩次(含兩次)以上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的;
2、年度誠信考核不合格企業;
3、涂改、偽造、出借《備案證》;
4、提供無《備案證》產品;
5、因產品質量引發工程質量事故;
6、不配合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的;
7、有其它嚴重違規行為的。
十五、在《備案證》有效期屆滿2個月前,《備案證》持證企業應向市五金門窗協會提出換證申請。
十六、本管理辦法由上海市建筑五金門窗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十七、本辦法自二○一二年十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上海市建筑五金門窗行業協會
2012年6月26日